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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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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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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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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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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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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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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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年滿1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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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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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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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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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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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六個月以上、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才可被推薦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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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入黨申請書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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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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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吸收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是共青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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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是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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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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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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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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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每三個月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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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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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刑滿釋放、參加邪教組織、吸毒戒毒后等人員的入黨,從遞交入黨申請數之日起算,至少五年時間,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批準,可以吸收其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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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五年,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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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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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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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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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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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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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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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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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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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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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列為發展對象,在基層黨委預審前,要進行7-10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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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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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委接到黨支部上報的預審材料后,一般應在一個月之內完成預審,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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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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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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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委預審發展對象合格后,黨支部一般應在一個月內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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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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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會通過接收預備黨員決議后,黨支部應及時報上級黨委審批。如超過三個月上報黨委的,黨支部應重新復議,然后再報黨委審批;如超過六個月上報黨委的,要退回黨支部重新辦理入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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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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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超過三個月未予以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對發展對象進行復議,然后再報黨委審批;超過六個月未予以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要為發展對象重新辦理入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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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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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會討論接收的預備黨員,黨委尚未審批即調動工作的,黨委應在其辦理調動手續前,抓緊審批。如一時審批確有困難的,調動后三個月內必須審批。如超過三個月未審批的,應將有關材料轉交給預備黨員調入單位(居住地)的黨組織,由調入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的上級黨委負責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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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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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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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一年,不能提前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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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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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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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只能延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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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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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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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前一周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特殊情況,應在其預備期滿后一個月之內向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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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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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前,要進行7-10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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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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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一般應當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一個月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遇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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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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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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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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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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