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巢湖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范圍的通知
巢教字〔2015〕224號
城區各中小學:
根據《巢湖市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巢教字[2015]22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我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2015年招生范圍劃分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小學
東風路小學:環城河以東,健康中路以南,向陽路轉團結路接巢湖中路以西,濡須河以北。
注:本范圍中人民路以東,健康中路以南,巢湖中路以西,團結路以北的區域為東風路小學和人民路小學東校區共同招生范圍。
人民路小學東校區:嘉正國際小區西圍墻至環城路以東,龜山路至北門轉盤以南,巢湖中路以西,健康中路以北,及人民路以東,健康中路以南,巢湖中路以西,團結路以北的區域。
注:本范圍中人民路以東,健康中路以南,巢湖中路以西,團結路以北的區域為人民路小學東校區和東風路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人民路小學西校區:湖光路以東,沿北外環路至巢湖鑄造廠東圍墻接長江西路以南,湖畔名郡小區東圍墻以西,健康西路以北。
團結路小學:湖光路以東,健康西路以南,環城河以西,西壩路以北。
注:湖光路以東,西壩路以南,濱湖大道以北,為團結路小學和湖光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城南小學:西壩口以東,濡須河以南,東壩口以西,巢湖閘河道以北。
湖光小學:龜山以東,鳳凰山以南,湖光路以西,濱湖大道以北。
注:湖光路以東,西壩路以南,濱湖大道以北,為湖光小學和團結路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城北小學:巢湖中路以東,長江東路以南,東塘路以西,健康東路以北。
城市之光小學:安醫大附屬巢湖醫院后圍墻轉巢湖北路接鳳凰山路以南,田埠路以西,長江路以北。
燈塔小學:燈塔社區及有關單位。
東風小學:田埠路以東,北外環路接姥山路以南,紫薇路以西,淮南鐵路線以北(包括青浦葛村)。
世紀新都小學:東塘路至健康東路接向陽路以東,長江東路以南,世紀大道以西,團結東路以北(包括東方景苑)。
注:原油泵廠、脫粒機廠、玻璃廠廠區,港口村、童村、夏村、新都人家小區為世紀新都小學和光明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光明小學:長江東路接世紀大道以東,姥山路以南,健康東路以北,及光明社區、陽光花園。
注:原油泵廠、脫粒機廠、玻璃廠廠區,港口村、童村、夏村、新都人家小區為光明小學和世紀新都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巢湖經濟開發區新建住宅小區為光明小學和半湯小學、胡崗小學共同招生范圍。
市七中小學部:巢湖中路以東,團結東路以南,世紀大道以西,濡須河以北。
城東小學:世紀大道至巢湖港鐵路專線以南及崗嶺社區、書橋村。
城區其它公辦小學仍按原招生范圍執行。
二、初中
市二中:龜山以東,淮南鐵路線接湖光路轉龜山路至丁崗河、環城河以南(包括鳳鳴花園),草城橋沿環城河至珍珠橋轉巢湖路至濡須橋以西,沿濡須河至西壩橋轉西壩路以北。
注:大廟、橋東、橋頭、山口行政村、龜山社區,為市二中和市四中共同招生范圍。
雙橋河以東,西壩路以南,西壩橋以西,濱湖大道以北為市二中和市七中天河分校共同招生范圍。
市三中:丁崗河至草城橋沿環城河至健康路橋以東,長江路轉太湖山路以南(包括陽光花園、青蒲景苑),裕溪路以西,健康路以北。
市四中:馬鞍山以東,北外環路至皖維廠、七四一○工廠北界以南,渡江路至金湖大道以西,淮南鐵路線接湖光路轉龜山路(不包括鳳鳴花園)、長江路、太湖山路(不包括陽光花園、青蒲景苑)至裕溪路以北。
注:大廟、橋東、橋頭、山口行政村、龜山社區,為市二中和市四中共同招生范圍。
金湖大道以東,淮南鐵路線以北(不包括亞父初中已劃招生范圍),為市四中和亞父初中共同招生范圍。
裕溪路以東,淮南鐵路線以南(不包括油泵廠學校已劃招生范圍),為市四中和油泵廠學校共同招生范圍。
市七中:健康路橋沿環城河至珍珠橋轉巢湖路至濡須橋以東,健康東路以南,裕溪路以西(包括裕溪路以東原崗嶺行政村9-13隊、力和裕景小區)延伸至向陽南路接夏橋河。
另加安嘴村、夏橋村(一隊、二隊)、王墩村、張亭埠、汪亭埠自然村。
市七中天河分校:西壩橋沿濡須河至巢湖報社橋以東,天河商城以南,裕溪河以西,巢湖閘河道以北。
雙橋河以東,西壩路以南,西壩橋以西,濱湖大道以北為市七中天河分校和市二中共同招生范圍。
市七中碧桂園分校:天河街道所轄的三合、巢湖閘、望城社區,皖光、盛灣、黃窯、天燈、高峰行政村;銀屏鎮所轄三勝行政村以及有關廠礦單位,碧桂園小區。
油泵廠學校:原油泵廠、脫粒機廠、玻璃廠廠區。
注:裕溪路以東,淮南線以南,作為油泵廠學校和市四中共同招生范圍。
巢湖學院附中:渡江路以東的半湯街道、巢湖經濟開發區及有關單位。
亞父初中:義城、書橋、團結、前進、亞光、旗麓、旗鼓七個行政村。
注:金湖大道以東,淮南鐵路線以北,為亞父初中和市四中共同招生范圍。
三、有關要求
1.各校要按照《巢湖市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和本通知劃分的招生范圍,認真制定本校2015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并于7月8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案。
2.各校要于招生報名登記前10天,將本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招生范圍示意圖等招生信息在校大門前張貼向社會公布,熱忱耐心做好咨詢工作,及時化解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
3.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切實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巢湖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