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教師〔2014〕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意見》(皖政辦[2013]67號)和巢湖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巢教人字〔2015〕40號)精神,進一步提高全體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維護教育的良好形象,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從事有償家教等突出問題,學校決定自2015年5月10日至6月底,在全校范圍內集中開展治理有償家教行為專項行動,F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教育引導與懲防并舉,專項治理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治理在職教師(含不在崗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利用課余時間組織或參與有償家教,或利用工作之便強迫、動員、暗示學生到社會機構接受各種形式有償輔導等違背師德和違規違紀行為。
二、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大文
副組長:陳仁彪 張曉湘(分管) 郭小波(分管) 張玉火 李玉林
成 員:張榮貴 王宏生 胡昌敏 程武廷 湯吉祥 任少華 楊茂霞
趙昌文 周發榮 何德錦 艾建華 王光耀
辦公室主任:張曉湘(兼)
成 員:王宏生 胡昌敏 艾建華 任少華 蘇海燕 趙麗娟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分六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5月11日——5月15日)。學校成立領導組,制訂方案,在校園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教師有償補課處理辦法,營造宣傳氛圍。分處室、分年級召開教師會,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安徽省中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等文件,傳達市教育局會議精神,公布教師有償補課行為查處投訴監督電話(0551-82313885),設立舉報箱。明確要求,自5月11日起停止一切有償家教活動。
第二階段:建章立制(5月16日——5月20日)
制訂“十不”規定,并組織教師開展嚴禁違規有償補課承諾活動,填寫《巢湖市中小學教師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行為承諾書》,加強制度建設,嚴格校紀校規,保證教師認真踐行職業行為規范,不組織、不參與并抵制有償補課行為,形成嚴禁違規補課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5月21日——5月30日)
開展教師自查自糾活動,調查摸底,并將結果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第四階段:明查暗訪(6月1日——6月15日)
學校組織人員有重點地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有償家教行為進行明查暗訪,尤其要防止教師在節假日期間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現象發生。發現情況,嚴肅對待,上報市教育局處理。
第五階段:調查處理(6月16——6月25日)
對開展此項活動以前發生的有償家教行為,通過學校、自查自糾中止有償家教行為并報市教育局備案的,不予追究責任。對專項整治活動開展后仍從事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的教師,一經發現,學校將第一時間上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將立案調查,并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理。
第六階段:總結提高(6月26——6月30日)
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學校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好的做法、成功經驗、取得成效以及存在問題,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有償家教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制止有償家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責任,認真督查,確保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現象得到遏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學校是遏制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活動的第一責任單位,班子承擔治理教師有償家教工作管理責任。嚴格執行規范辦學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日常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要與在職教師簽訂《抵制有償家教承諾書》,要把制止有償家教列入學校日常工作的安排,責任到人,常態化管理。
(三)加強監督檢查。學校建立反復抓、抓反復的督查機制,每月填報“整治有償家教巡查記錄表”,及時匯總上報。學校將設立舉報電話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組織人員明察暗訪,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四)嚴格責任追究。有償家教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的聲譽,為有效制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發生,學校將加強過程的監督檢查,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將按照《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和《關于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從嚴處理。對履行治理工作不力的教師,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進行問責。
2015年5月11日